设计艺术学院各班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过个人申请、各班级认定小组认定,经学院评议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,确定设计艺术学院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41人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名单详见下方附件表格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2日—2024年3月28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2024年3月28日前以真实姓名向设计艺术学院陈京雪老师(电话:15680442337)反映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设计艺术学院
2024年3月22日